没收的反義詞
- 发还 (发还,发还) 1.打发回去。 ▶《元典章•吏部二•儤使》:“诸职官子孙承廕须试一经一史,能通大义者免当儤使,不通者发还习学。” ▶《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这样妇人,若留着他,到底是个是非堆,为此今日将他发还娘家,任从别嫁。” 2.把收下及没收的东西送回。
- 退还 (退还,退还) 1.退回;返回。 ▶《三国志•魏志•齐王芳传》:“五月,吴太傅诸葛恪围合肥·新城,诏太尉司马孚拒之。秋七月,恪退还。” ▶《晋书•郗超传》:“今盛夏,悉力径造邺城,彼伏公威略,必望阵而走,退还幽·朔矣。” ▶《三国演义》第六二回:“退还白帝,连夜回荆州,徐图进取,此为下计。” 2.交还;归还。
没收意思:(没收,没收)
1.指把犯罪者或违反禁令者的财产强制地收归公有。
▶沈从文《从文自传•我所生长的地方》:“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耕耨播种。”
▶《明代民族英雄于谦》:“于谦下令没收边将的私田为国家屯田,供给边军开支。”
▶赵树理《张来兴》:“这个招待所是由没收汉奸何老大的 》查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