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分的反義詞
- 过分 (过分,过分) 1.超越本分。 ▶《东观汉记•郑璩传》:“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 ▶唐·白居易《自问此心呈诸老伴》诗:“心未曾求过分事,身常少有不安心。” ▶宋·楼钥《送从弟叔韶尉东阳》诗:“立节毋务奇,躐等恐成僭。外物思过分,检身但多欠。” 2.超过一定的程度或限度。 ▶《左传
- 分外 1.本分以外。 ▶《三国志•魏志•程昱传》:“上不责非职之功,下不务分外之赏,吏无兼统之势,民无二事之役,斯诚为国要道,治乱所由也。” ▶宋·沈作哲《寓简》卷二:“而不闻大道者,乃欲以智计力取分外之事,岂不愚哉!” ▶《红楼梦》第七七回:“你们小心!往后再有一点分外之事,我一概不饶!” ▶《人民日报》1975.5.28:“杜医生本职工作做
- 格外 1.额外;另外。 ▶《南史•张绪传》:“元徽初,东宫官罢,选曹拟舍人王俭为格外记室。” ▶宋·岳飞《奏辞母亡格外赙赠及协办葬事札子》:“奉圣旨岳飞母身亡,已降指挥起复于格外,特赐银绢一千匹两,令户部支给。” ▶沙汀《闯关》:“就这样吧。也格外找不出办法来了。” 2.特别,异乎寻常。 ▶宋·侯寘《风入松》词:“少年心醉
- 额外 (额外,额外) 1.在定额或定例以外。 ▶《旧五代史•周书•太祖纪二》:“此外如敢额外影占人户,其本官当行朝典。” ▶《明史•黎贯传》:“其假朝命以徵取者谓之额,而自挟以献者谓之额外。” ▶《红楼梦》第二回:“起初只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额外加恩。” ▶瞿秋白《饿乡纪程》三:“他先前行医也还赚几个额外的钱。”
应分意思:(应分,应分)
I
应当分享。
▶宋·翁卷《送薛子舒赴华亭船官》诗:“君到云间日,应分二陆名。”
II
分内所应当。
▶郭沫若《断断集•旋干转坤论》:“女子的性能是受到了束缚,没有得到应分的发展。”
▶张天翼《春风》:“邱老师指指点点地教他认字,谈着里面的故事……他认为这是他应分做的事,并且也很有趣味。” 》查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