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的反義詞
- 招认 (招认,招认)承认犯罪事实。 ▶元·周达观《真腊风土记》:“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为盗,不肯招认,遂以锅煎油极热,令此人伸手于其中。” ▶《警世通言•齐彦杰一妾破家》:“高氏抵赖不过,从头招认了。” ▶《老残游记》第十六回:“我劝你们早迟总得招认,免得饶上许多刑具的苦楚。” ▶阮章竞《漳河水•圈套》:“玉枝、金带都招认:你和你男人是主谋。”
- 招供 1.供出犯罪事实。 ▶《元典章新集•刑部•偷盗》:“勾责得王葛四招供:先于至元二十七年窃盗分宜县·刘十一苎麻。”昆剧《十五贯》第三场:“小刑可耐,大刑难捱。若不招供,夹棍相待!”陈残云《山谷风烟》第十一章:“我全招供啦。” 2.供词。 ▶鲁迅《朝花夕拾•<狗•猫•鼠>》:“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
- 供认 (供认,供认) 1.法律用语。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审鞫》:“取兇犯口供讫,又将干证唤问……皆供认不讳。” ▶巴金《家》十:“据说捉到了两个兵士,供认是那天动手打学生的人。” ▶艾青《在浪尖上》诗:“拷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逼他供认自己是‘纵火犯’。” 2.泛指承认。
- 自供 1.自行供给。 ▶《资治通鉴•唐肃宗至德元载》:“应须士马、甲仗、粮赐等,并于当路自供。” ▶唐·杜甫《诸将》诗之三:“朝廷衮职虽多预,天下军储不自供。” ▶明·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无所扰,何待丰岁?”明·钱澄之《田家苦》诗:“老夫生计苦疏慵,学稼东皋拟自供。” 2.受审人自述案情,招
逼供意思:指用酷刑或威胁等手段强迫招供。
▶清·黄钧宰《金壶遁墨•驴案》:“王遂以严刑逼供,至用线香熏腋下。”
▶鲁迅《二心集•“友邦惊诧”论》:“砍头示众,秘密杀戮,电刑逼供,他们也不惊诧。”
▶杨匡满·郭宝臣《命运》十:“温和的问话,没有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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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供
补证条目
指用酷刑或 》查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