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意思:(标注,标注) 1.犹批注。 ▶《元典章•吏部三•投下》:“事属违错,量情比附县俸给体例,追罚赎罪钞二十五两五钱,标注公错罪名。” 2.谓注明排印格式。 ▶鲁迅《书信集•致费慎祥》:“重排的《花边文学》,想必有一本清样,望便中带来。因为我想在较有力气时,标注这回付印的《杂文初集》,要看看格式。” 》查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