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的近義詞
- 伏罪 1.服罪;认罪。 ▶《史记•循吏列传》:“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 ▶宋·叶适《朝议大夫王公墓志铭》:“彭遂伏罪,一州称明。”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妇不知此事先为所侦,遂惶骇伏罪。” 2.过去未暴露的罪行。 ▶《汉书•元后传》:“是岁,新都侯·莽告长伏罪与红阳侯·立相连,长下狱死,立
- 招认 (招认,招认)承认犯罪事实。 ▶元·周达观《真腊风土记》:“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为盗,不肯招认,遂以锅煎油极热,令此人伸手于其中。” ▶《警世通言•齐彦杰一妾破家》:“高氏抵赖不过,从头招认了。” ▶《老残游记》第十六回:“我劝你们早迟总得招认,免得饶上许多刑具的苦楚。” ▶阮章竞《漳河水•圈套》:“玉枝、金带都招认:你和你男人是主谋。”
- 服罪 1.承认罪责。 ▶《荀子•君子》:“则虽隐窜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故莫不服罪而请。” ▶《史记•三王世家》:“于是燕王·旦乃恐惧服罪,叩头谢过。” ▶唐·韩愈《贺徐州张僕射白兔书》:“人立而拱,非禽兽之事;革而从人,且服罪也。” ▶《警世通言•赵太祖千里送京娘》:“公子看见众喽啰中,陈名亦在其内,叫出问道:‘昨夜来盗马的就是你么?’陈名叩
- 供认 (供认,供认) 1.法律用语。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 ▶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审鞫》:“取兇犯口供讫,又将干证唤问……皆供认不讳。” ▶巴金《家》十:“据说捉到了两个兵士,供认是那天动手打学生的人。” ▶艾青《在浪尖上》诗:“拷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逼他供认自己是‘纵火犯’。” 2.泛指承认。
认罪意思:(认罪,认罪)
承认自己的罪行。
▶明·吕天成《齐东绝倒》第二齣:“等着我为君的去升座,便把老头儿认罪尽凭他。”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三回:“后来同乡官知道这件事,便把弥轩叫到会馆里来,大众责备了他一番,要他对祖父叩头认罪。”
▶刘绍棠《二度梅》二:“你怎么不低头认罪啦?” 》查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