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中共市委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市委发[]68号)和《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廉发[]3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化”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为手段,强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一年来我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馆、所)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格局。二是认真贯彻市委、市纪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市民政局年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坚持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分解。局党委坚持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定期组织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布置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为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一是以教育为先导,筑牢思想防线。利用各种会议和集中学习等有利时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的岗位风险和法规法纪教育,先后学习了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市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了《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做到人人学法、人人懂法,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结合建党91周年纪念活动,开展集体过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王瑛、李林森、游丛文等英模先进事迹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三是认真组织开展“5+8”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收听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用正反事例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构建了拒腐防变的坚强屏障,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动力,努力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关于《市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惩防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惩防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及时对A级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确认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A级廉政风险管理办法》。三是认真履行牵头和协办任务职责,建立健全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会审工作制度》和《市民政局惩防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为扎实推进牵头和协办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对照惩防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按照“1255”构建模式,全面完成了-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形成了具有民政特色的《市民政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一是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统揽全局的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履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工作目标机制。三是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班子成员都能按照党章要求履行职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办法(试行)》和《市A级廉政风险监管暂行办法》等制度条规,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在工作接待、开支等方面能严格执行政策,从不违反相关规定。凡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领导成员首先做到;凡要求干部职工不能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做。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定期对局下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无一例违纪违法行为。二是严明党的各项政治纪律,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监管措施,会同市财政局有关科室人员共同组成民政资金检查小组,对全市各镇乡民生工程、民政资金和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保证了民政资金的安全使用,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案件的发生。三是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23444”作风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有效地杜绝了“慵懒散软”、“冷硬横推”“吃拿卡要”问题的发生,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大走访、大宣传、大检查”活动,有效地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执纪为民的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意识。五是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栏;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将机关党务政务主动置于社会、法律和舆论的监督之下。六是积极开展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和“面对面”为群众做好事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七是以规范“三公”消费为重点,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八是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办法(试行)》,严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有效地杜绝了各种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人被责任追究、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圆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群众的权益保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2013年的工作中,我们
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扎实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新成效,不断开创我局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顺利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作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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