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下面是自查报告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自治区工商局计财处: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宁工商财[20XX]1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工商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积极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切实落实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任副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按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组织本局科室所协会负责人全文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其补充通知,提高本局各单位对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查报告范文
二、明确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本局内设各科、室、队,工商所及协会等。
(二)专项治理内容:
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应列入而未列入单位统一管理的罚没暂扣物资等,继续保留咨询服务部和银行帐户的,工会、机关党委的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大帐统一管理的,各级协会财务未进单位财务统一代管核算的,均视同私设“小金库”,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自查报告范文
三、按照“五查五看五个到位”,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本着对单位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20XX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我局对本局及其协会、工会和相关科室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采取部门自查、领导小组清查的方法,重点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自查清查。一是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二是是否有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三是是否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四是是否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五是是否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六是是否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七是是否有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自查报告范文
四、清查结果
经全面细致的自查、清查,我局不存在“小金库”现象。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务实,作风扎实。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很好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大额开支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二)各项财经纪律得到有效执行。局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能够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银行帐户得到严格管理。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监控各银行帐户资金的流动,定期检查各部门资金的收支情况,督查各部门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资金。
(四)不断补充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20XX年以来,我局先后完善财务管理制度6个。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委办[20XX]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XX年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委办[20XX]8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曾多次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委办[20XX]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一年多来的自查自纠,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纪律严格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招商局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局机关无任何银行帐户。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财务公示制度,做到每个季度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工会、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局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对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四、我局没有监管使用的各种票据。
按照《新乡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区交通局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魏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新乡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财务科长朱梅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新乡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中的七项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科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局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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