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洛委办[20XX]53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照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为确保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局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我局自查自纠情况:(一)我局有6部公务车,严格按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二)没有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三)没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四)没有摊派款项购车。(五)没有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六)没有违反规定使用越越野车、皮卡车或违反规定用途使用。(七)没有使用军队、武警、公安车号牌。(八)没有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
三、加强管理,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我局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日常管理。同时,为保证安全、严格纪律,要求局领导干部做到四个禁止即禁止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禁止醉驾、禁止违反公车规定用车、禁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我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至目前为止未发生纰漏。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相關自查报告: 学校素质教育的自查报告、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自查报告、关于卫生院自查报告的文章、班级安全教育自查报告、副校长自查报告、班级安全的自查报告、卫生院消防安全自查报告、八项规定财务自查报告、学校安全教育自查报告、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