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推行政府采购,加强学校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以来招标采购工作检查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建设工程中的招投标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XX年以来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1、建设工程
我校新校区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新校区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2、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塑钢推拉窗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玻璃幕墙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招标采购监管水平
我校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招标采购执行自觉性。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互相制约、科学严谨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规定了政府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经办部门、操作要求及资料报送期限,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和逐步修改与完善。把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每次招标活动都邀请交通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活动全部形成会议纪要。
2、坚持“三公开”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引入市场竟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行为,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增强采购透明度。在透明度建设上,我局主要做好:一是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三是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一年来,所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没有出现被质疑、被投诉现象。我校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法规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行为。
3、严格把握程序,杜绝规避政府采购等违规行为。
我校实施的各项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没有出现应公开而未公开现象。各采购项目所采用的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无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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