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市**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援助项目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特殊党费”援助项目检查细则(试行)》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我乡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高度重视,为加强监督检查,让受灾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切实搞好我乡的“特殊党费”援助项目工作,乡上设立了“特殊党费”援助项目领导机构,完善了监督机制。
(一)对于“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监管,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邓兴伟同志牵头负责,乡纪委副书记李水林、乡纪委委员李玉华负责具体监管工作,并成立了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监督检查组,乡纪委委员分片包干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管理、发放等工作的监督,特别是介入分配方案的拟定,确保“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及时处理相关信访案件。
(二)各村成立了有党员代表、社员代表为监督员的监督小组,全程监督“特殊党费”援助项目使用和物资发放。各村(居)“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工作,由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督促和指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本单位“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使用、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工作业绩作为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要求,严格程序
(一)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管理。全乡的“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由董勤同志牵头负责,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卓雪玉同志具体经办。
(二)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发放“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
一是我乡“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发放对象为5.12地震后的全部农房重建户。
二是我乡共接收394.3万元“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乡上及时制定了分配、发放方案:全乡共计援助农房重建户1179户388.7万元(其中低保户50户,每户1万元;一般农户1129户,每户0.3万元)。分配发放方案已于11月14日开始公示。
三是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则按照公示对象和发放标准,组织发放“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资金:通过信用社一次性将资金打到重建农户的一折通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困难群众要求享受低保户的补助标准。
三、整改落实措施
一是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组织发放。
二是认真做好特殊党费援助项目管理使用的走访工作,了解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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