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担当精神,切实防止和纠正公职人员“为官不为”问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关于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纪发[XX]5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5月初启动了专项治理工作,至9月底结束,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为确保此次“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关于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对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治理时间、治理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
2、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对“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一级抓,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3、精心制定工作措施。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方法措施和组织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进行了领导分工和责任细化。全局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4、组织开展了明晰权力清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人员对三个分局的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查找了不足,进行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帮带,并召开了“提高规划服务水平和质量的专题分析会,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中的龙头作用,积极主动为各区提供优质的规划服务。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职履责、高效作为的意识。行政行为的质量与效率双提高。
二、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整改
按照“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查找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围绕“为官不为”等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认真查找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执行不力、工作不敢担当等问题,为了使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今年1至9月共完成:1、请求市政府出台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私房改造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解决了自XX年私房冻结以后,私房改造审批矛盾,为私房审批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私房改造审批的基础工作;2、请求市政府出台文件《萍乡市中心城区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处理办法 》,有效解决了多年来历史遗留出让土地无初始容积率问题,为下一步审批类似项目提供了政策依据;3、组织《萍乡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XX-2020)》成果审查报批、编制海绵城市三年建设计划、启动萍乡市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编制工作、编制《萍乡市南正街改造规划》、编写新型城镇化知识干部简明读本等;4、共审批发放选址意见书20本、用地许可证31本、工程许可证28本、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27本,审批工程面积101.6万平方米、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1406万元、制止违法建设250起,拆除违法建筑88起,拆违面积达11900平方米。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通过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与懒政、怠工思想作斗争;通过建章立制,真抓实干,我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机关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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