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叫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xx]53号)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数51人,在岗人员41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6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人社局转发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工作要求、6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全体干部认识到集中治理“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
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为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确定了具体人员,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分工健全,措施得力,确保治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2、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实施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认真摸排“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治理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情况统计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阳光运行。
3、建立长效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中治理领导组定期进行自查,并公布人员信息,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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