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三公经费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残联对20XX年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有关规定,县残联成立了以残联理事长王永正为组长的“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规范。
二、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经自查,县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用
20XX年公务接待费4.1万元,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县残联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5.2万万元。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县残联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行为;不存在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三、主动公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县残联“三公”经费支出不存在挪用、挤占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行为。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在残联网站、政务外网上主动“公开”支出,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接到举报、投诉。建立了公务卡管理制度,县残联全体职工均办理了公务卡。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批制度,及时发现支出的存在问题。
四、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县残联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会议经费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
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六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七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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