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第六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和征求意见环节工作,将活动引向深入,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及时动员、做到人人知晓
2月10日,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委于1月20日、23日分别召开的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市委、县委于1月27日相继召开的动员大会;1月28日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的讲话与要求。会议研究了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系列具体工作,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局长、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双拥办主任仉金侠任活动办主任,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初步议定了《实施方案》,并对全过程进行了初步设计。2月12日上午再次召开党组会议,正式敲定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日程安排》。
2月12日下午,县民政局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全体同志到会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局党组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对全局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县委第六督导组到会,副组长在动员会上就民政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明确要求。会后,全局干部职工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四风”问题进行了民主测评。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行动,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带头召集,带头交流心得,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参加集中学习,为扎实开展好学习教育活动,我局制定了《县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摘编》、《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同志在正定》、《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一个大党和一只小船》、《阿房宫赋》等必读书目详细纳入学习计划。同时邀请了县委党校专家及我局党组书记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讲了党课,收看了《四风之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廉政文化与人生格调》《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等影像资料,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明确学习时限,安排必读书目集中学习12次。在搞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全体所有党员干部确保5天以上的时间自学,学习时间得到充分保证。同时,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做到每人拟定一份学习计划、通读一遍规定篇目、精读一系列领导讲话、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并召开了全局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心得大会,全体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各支部的学习,并到各自联系的下属单位参加学习讨论,进行督查指导。
3月14日,县第六督导组组长主任、副组长同志参加我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就如何开展好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谈了自己的看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我局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照焦裕禄、杨善洲、牛玉儒等先进事迹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制定服务承诺,并将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承诺及时上交县委活动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学习教育,使全局同志掌握了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义,明确了这次活动的背景、目的和自己的任务使命,夯实了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
三、广开言路、征求意见、做到有的放矢
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开展听取意见工作。我们采取的基本方式是:开门听取意见,上门请求指教,班子成员互相提,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蹲点调研、约谈交心、设立意见箱、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了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主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所长、县直机关党委党组、局内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职工代表、上级领导和两代表一委员、民政服务对象各方面各阶层意见。
3月份印发《县民政局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征求意见函》至县直各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广泛征求对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对其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民政热点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县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40份,收回102份,征求到意见建议43条;走访民政对象52人,征求意见建议107条;4月4日,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党委班子成员广泛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党员群众代表、退休老干部代表对局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共计32人参加了座谈会,共征求到建议13条;在局大厅明显位置设置了征求意见箱,收回意见、建议1条;4月下旬,印发《征求意见表》征求系统内退休人员和广大在职干部职工意见、发出30份,收回30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3条;4月份开展了领导干部“五见面”谈心交心活动,每名领导干部分别与上级有关领导、同级班子成员、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两代表一委员”、本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分别见面谈心征求意见10条,通过以上几条途径,共收集各类意见187条,其中绝大部分内容是重合的,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领导班子“四风”方面的建议,一是关于民政业务工作方面的建议。对于查摆和梳理出的问题,当下能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三、完善便民举措,提高服务效能。积极制定便民利民措施,克服“四风”问题,改善服务环境:一是在单位醒目处公示零障碍全程协办工作公示牌、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安排公示牌,各办公室设置岗位职能公示牌;常年开通民政机关作风暨效能建设投诉电话(0314-3011342,接受百姓投诉和咨询。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凡基层请示的问题或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需向领导或领导机关汇报的,当日汇报,领导或领导机关明确批示后及时答复,一般性的问题当日答复,当日不能答复的,根据复杂程度,在一个星期内答复。三是方便群众办公,将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待抚恤、城乡医疗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申请审批程序全部制作成工作流程图通过政府网发布和展板上墙形式予以公开。四是收费项目公开,不搭车收费和滥收费。在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等收费时,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将收费标准和收费的政策依据在办公场所进行公开。五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继续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六是着力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孤儿救助标准、落实好高龄津贴工作、由民政局出资资助全县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参合参保、积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继续做好福彩助学工作、20XX年启动困境儿童调查,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做好救助工作。七是保障和维护好“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八是优抚金、城乡低保金、五保供养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或信用社代发。九是依法进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方便群众办公。十是实行惠民殡葬。十一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十二是每年对民政对象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勤排查、勤摸底。变上访为下查。
四、强化专项行动,关注改善民生
围绕县委提出的“十个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十个专项行动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1、建立健全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制度。
就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临时救助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救助的对象、范围和标准;临时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承市民字【20XX】10号),我局于20XX年按照文件要求开始正式实施落实,以便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和临时性生活困难。
2、继续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
继续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继续深入研究,从致困、致贫原因上寻找切入点,化解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或积累的不公正、不公平等突出问题,20XX年4月下发了《县民政局关于扩大城乡低保绿色通道制度适用范围的通知》(承县政民字〔20XX〕17号),扩大城乡低保绿色通道制度适用范围,对符合低保绿色通道条件的人员,经本人同意或者供养人申请可通过绿色通道制度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可不再考虑单独立户和家庭困难程度。乡镇、街道办可直接受理,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受理。此措施促进城乡低保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合理,操作更加方便快捷。截止到4月份为4872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城镇低保金448万元,为23951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农村低保金1093.7万元。
(二)着力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
1、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20XX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至38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至4250元。20XX年截止到4月底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00.4万元。
2、提高孤儿救助标准:20XX年分散供养孤儿由原来的60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由原来1000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6月份预计支出孤儿救助资金36万余元。
3、高龄津贴工作。20XX年按照80至89周岁30元/月/人、90至99周岁6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300元/月/人的标准,为高龄老人发放高龄紧贴。6月份预计为7500余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49万元。
4、出资180余万元,资助全县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优抚对象参合参保。
5、已启动困境儿童调查,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做好救助工作。
(三)保障和维护好“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1)全面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政策,截止4月份为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308.7万元。
(2)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为优抚对象住院结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截止5月份为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药费65万元。
(3)截止目前为154名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288.2万元
(4)积极做好我县烈士陵园项目及其辅助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全县零散烈士墓的迁建工作,截止目前已将80名无名烈士墓迁至烈士陵园统一安葬。
五、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活动,局机关干部职工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真正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使活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凝聚了思想共识。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和领导上党课、学习心得交流、观看教育片、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等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对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认识、理解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对传承革命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服务环境、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党组织的信念更加坚定,促进全局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
二是改善了工作作风。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广大党员都能自觉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工作作风有了新的改进,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都有了明显转变。
三是明确了努力方向。“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解决民生、民政工作的核心理念,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是民政工作的根本职责。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使我们明确了民政工作的努力方向:一是要换位思考,切实带着感情做事。二是要自我革新,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要用心做事,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四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总体看,虽然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与县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与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活动中认真加以改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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