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委换届及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局党组认真学习并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别是今年新修订《条例》颁布后,我局积极派出分管人事领导和具体人员参加了委组织部的专题培训,同时,局党组把《条例》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面把握《条例》实质,认真领会精神,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几年来,局党组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在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进行,未发生违反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十不准”等纪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选任程序
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局党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不搞突击提拔、不搞“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干部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20XX年7月对科普交流中心主任选任时,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实绩、充分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根本上把住选人用人关。近几年,未出现临时动议、突击提拔调整、个人决定任免干部等问题。
三、认真落实相关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干部任免事前沟通情况,如20XX年对拟任监察室副主任一职,向纪委进行事前沟通报告并得到批复后才按相关程序进行选任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向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送每月干部任免情况。
四、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纪律
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今年,根据“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局党组及时对班子分工作了调整,单位主要领导不再分管人事工作,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坚持干部选用基本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职数配备科级干部,近几年,未出现说情打招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现象。
五、规范干部档案管理
今年7月,按照《中共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清理的通知》(阿委组通〔20XX〕63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31份干部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清理,特别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部分干部材料不齐全的,都按要求补充齐备,确保干部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做到专人、专柜保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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