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指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坚持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司法行政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构建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为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现将本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组织机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对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教育预防、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一年的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制定了《市司法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下发并与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各所(处)负责人签订,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在全系统就形成了一个“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充分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在司法行政队伍中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正面学习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市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二是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四是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规定以及政法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禁令规定;五是学习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六是学习中共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的实施意见;七是学习了李佳、谢帮知同志在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等。加强日常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及时提醒,教育警醒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醒、自励、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对于常规性、业务性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科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和调动一般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规定。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市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从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窗口服务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公正执法情况和履职服务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回访抽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反馈,同时抓好社会评价提出建议的落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五)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我局制定了《市司法局建立健全惩访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XX年工作规划》,每年进行任务分解,组织了专门的人员和力量,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20XX年6月,正式建立了《市司法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形成了从“拒防教育体系、源头防腐体系、惩戒警示体系、推进发展体系”四大体系方面的55项制度和机制。今年调整了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着手谋划下一个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
(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风险表现形式进行排查登记,有针对性性地制定了监督防范措施;对科室以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找出了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进行了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加强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的监督检查、回访当事人、开设投诉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管理,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打好预防针,从源头遏制和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对出现问题的同志及时予以警醒教育、诫勉谈话、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七)认真开展以“解放思想、改进方法、转变作风”活动为载体的“为民务实清廉”和“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实践活动。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激励动员作用,坚持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和思想交流,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以“解放思想、改进方法、转变作风”为要求,制定下发市司法局《纪律作风巡查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四要十不准”》、《严肃纪律作风七项规定》,切实整治“庸、懒、散、浮”问题。以“改进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为主题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邀请近30名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到局机关、司法所参观,座谈,全面推行“阳光司法”。以“为民务实清廉”、“中国梦”、“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万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积极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党员或群众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援助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出台公证便民利民六项措施,认真办理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财产继承、遗嘱、产权交易、按揭贷款等各类公证事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抓好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并对照制定的公开目录,分析梳理公开的内容和事项,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着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和需要群众知悉的内容和事项,围绕党组织活动和作用发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会议、文件、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具有针对性又突出司法行政职能特点,自觉把党务公开作为发挥党组织先锋作用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平台。同时,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执业执法情况及组织队伍建设、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司法行政网和设置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泛监督。
(九)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把健全财务制度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定《市司法局“三公”经费管理办法》,通过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的预算约束和严格经费审批、报销程序,强化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一年来,没有违反“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没有举办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精简会议、培训次数4次,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均较去年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编差,片面地认为司法行政部门是清水衙门,不具备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认识上不够到位。
(二)对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三)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执业、执法、办证、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以《党章》、《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员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从源头从苗头上预防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履职执业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把群众需要知道和需要群众知道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在基层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继续开设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举报和投诉;
(六)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下大力气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法为民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理论辅导开展廉洁自律正面学习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个案剖析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从认识、思想和行为等方面纯洁司法行政队伍,达到从源头上遏制和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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