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治理办的指导和督促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工作,积极开展治理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庄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及其附属设施
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社区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并落实(聘用)专门的清洁保洁人员,实施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的清扫工作,做到辖区范围里清洁干净。着力开展整治五乱现象,建立了长远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治理一处减少一处,重点抓好公路、河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消除了死角及盲点。
二、村庄建(构)筑物
农房立面基本保持整洁,村庄内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涂乱写、乱吊乱挂等行为。村庄整体风貌统一、协调、美观,建(构)筑物外形基本保持完好。
三、农村庭院绿化
庭院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洁净,庭院内无垃圾杂物,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95%。庭院绿化配置优美,经济实用。
四、水体与空气
村庄内河道水质良好,水面基本无漂浮垃圾。村庄内生活污水沼气化粪池净化率55%。河道生态环境基本保持完好,管理规范有序,无乱挖、乱采与乱堆等现象。
五、村庄内环卫设施
垃圾箱与垃圾运输车洁净,周围无垃圾、无污水、无污迹。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100%。
六、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与市场
农户实行"门前三包",居民点与新型农村社区内卫生无死角,庭院干净整洁,家禽家畜坚持圈养,人畜分离;小商品与农家店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污水;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与山水、田园、林盘等自然环境和谐统一。聚集居民点与社区配建有比较齐全的卫生厕所、农具堆放间、农作物晾晒场地和农作物仓房,小商品与农家店货物摆放有序,架空管线线路安全规范,无私拉乱搭现象。
七、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置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乱堆、乱倒与乱放等行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1%,农作物秸秆堆放整齐;生活垃圾清运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普及率55%,无大规模秸秆焚烧现象。
通过上述工作,在区环境治理办的指导下,经过我乡上下齐动,全面完成了创建"环境优美示范村"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今后,将进一步按照区环境综合治理要求,扎实做好全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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