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xx]31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62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查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xx]34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工作,通过近阶段的清理整顿,基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专项清理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清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整治处理阶段,纳入这次全面清理整治的一类行政事业单位共82个,财政供养人员8421人。在职干部职工6683人(其中公务员846人,参照管理人员220人,事业管理人员633人,专业技术人员4378人,机关工人154人,事业工人452人),离退休人员1738人(其中党政机关593人,参照管理单位56人,事业单位1089人),遗属抚养人员619人。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能够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建章立制,确实加强规范治理,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经自查清理整顿,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文件中所清理的7种“吃空饷”问题人员。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省市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安排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单位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县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检委牵头,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编办,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及时转发省市文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以清机编办发[20xx]1号文件,转发了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及时印发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将“吃空饷”人员统计表上报到县编办。三是明确单位责任人。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这次清理“吃空饷”人员的总负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各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群众举报、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审核上报,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自查结果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到清理小组办公室,从而确保了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查自纠,强化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各单位细致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和借调人员,如实填写报表。要求各单位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人员编制、档案管理、工资统计等入手,规范各项管理程序,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二是督促检查,规范运行。今年元月份,县上将换届过程中从乡镇调整进入县直单位的17名领导干部与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了6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促检查。确保了这次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8月31日,接到是人社局关于上报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名单的紧急通知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专门在全县工作会上做了安排部署,就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自行抽调乡镇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县四大组织的主要领导、纪检、组织以及分管人事的副县长对自行抽调乡镇工作人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个别谈话,对缺编单位抽调的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对超编单位抽调的人员全部按时清理清退回到原单位工作,同时县编办、人社、财政结合工资审核工作,每月及时结转了工作调动后人员的工资关系,停发了已故干部职工、判处有期徒刑干部职工以及失去抚养条件的遗属抚养人员的工资。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县委、县政府结合目前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安排纪检、组织、人社部门逐步制订了《清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和《清水县县直部门内设股室负责人交流轮岗办法》,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二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要求各单位经常进行自查,每月公布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公平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并鼓励举报“吃空饷”的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和借调人员现象。
(三)加强考核管理。将“吃空饷”和借调人员清理工作与年终考核、职称核定、后备推荐、工人晋级、评先选优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管理,落实建立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机制。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各位领导: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xx]31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62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查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xx]34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工作,通过近阶段的清理整顿,基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专项清理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清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整治处理阶段,纳入这次全面清理整治的一类行政事业单位共82个,财政供养人员8421人。在职干部职工6683人(其中公务员846人,参照管理人员220人,事业管理人员633人,专业技术人员4378人,机关工人154人,事业工人452人),离退休人员1738人(其中党政机关593人,参照管理单位56人,事业单位1089人),遗属抚养人员619人。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能够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建章立制,确实加强规范治理,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经自查清理整顿,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文件中所清理的7种“吃空饷”问题人员。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省市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安排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单位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县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检委牵头,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编办,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及时转发省市文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以清机编办发[20xx]1号文件,转发了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及时印发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将“吃空饷”人员统计表上报到县编办。三是明确单位责任人。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这次清理“吃空饷”人员的总负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各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群众举报、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审核上报,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自查结果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到清理小组办公室,从而确保了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查自纠,强化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各单位细致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和借调人员,如实填写报表。要求各单位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人员编制、档案管理、工资统计等入手,规范各项管理程序,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二是督促检查,规范运行。今年元月份,县上将换届过程中从乡镇调整进入县直单位的17名领导干部与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了6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促检查。确保了这次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8月31日,接到是人社局关于上报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名单的紧急通知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专门在全县工作会上做了安排部署,就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自行抽调乡镇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县四大组织的主要领导、纪检、组织以及分管人事的副县长对自行抽调乡镇工作人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个别谈话,对缺编单位抽调的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对超编单位抽调的人员全部按时清理清退回到原单位工作,同时县编办、人社、财政结合工资审核工作,每月及时结转了工作调动后人员的工资关系,停发了已故干部职工、判处有期徒刑干部职工以及失去抚养条件的遗属抚养人员的工资。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县委、县政府结合目前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安排纪检、组织、人社部门逐步制订了《清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和《清水县县直部门内设股室负责人交流轮岗办法》,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二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要求各单位经常进行自查,每月公布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公平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并鼓励举报“吃空饷”的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和借调人员现象。
(三)加强考核管理。将“吃空饷”和借调人员清理工作与年终考核、职称核定、后备推荐、工人晋级、评先选优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管理,落实建立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机制。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兰州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 “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自20XX年成立以来,根据“三定”方案,机构编制18人,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现下设3个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6人(详细情况附后表)。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相關自查报告: 学校素质教育的自查报告、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自查报告、关于卫生院自查报告的文章、班级安全教育自查报告、副校长自查报告、班级安全的自查报告、卫生院消防安全自查报告、八项规定财务自查报告、学校安全教育自查报告、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