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成立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确保我局公务用车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朱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林华、纪委书记林玉龙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落实专人管理,对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自查自纠情况
经自查自纠,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情况。购车审批文件、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完整,单位公车一辆(保留车辆),为本单位使用。我单位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的原则。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修、保养费用超出正常范围或者借车辆运维费用名义套取、挪用资金。无私车公养。以私车公用为名,将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运维费用,转嫁由单位承担。无公车入私户。购车以个人或企业名义开据发票,变换发票内容在单位财务中列支,或将购车费用在下属单位、相关企业或“小金库”中支出,以及采取其他方式逃避监管的公款购车行为。无公车私用参加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接送子女亲属和个人迎来往送等与私人活动;无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驾驶的违规行为。
三、自查纠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我单位严格执行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节假日集中封存的原则。公车定点停放于局机关院内,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公务用车,按照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我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任何纰漏。今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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