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社局:
按照古人社发〔20XX〕14号文件通知精神,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镇村干部的思想,提高对养老保险自查工作的认识,于20XX年2月4日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养老保险自查工作,并结合XX镇实际情况,以X府发〔20XX〕35号文件作了明确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工作,并进行了查找。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有16个村、1个社区,人口54000余人,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14158人,新参保303人,领取养老金人数5267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文件要求,对领取待遇人员和参保人员进行公示,并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在公示的地方照相存档。
(二)按照文件要求,将文件的附表1、2下发到各村,落实驻村干部负责,收集上报相关情况,并完善签字手续。
(三)对城乡居保暂停发放待遇人员再次进行清理,并按照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如死亡人员经过家属确认并签字、捺印后,将参保信息注销,未死亡人员由村上出具生存情况的说明并附常表上报县社保局恢复发放等。
三、自查情况:
(一)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不及时上报,亲属或村干部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的情况:20XX年10月对全镇已死亡人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排查,并将排查出的死亡人员待遇进行了停发处理,并上报县社保局给予了停发。此次自查中,通过驻村干部到村走访、调查、了解,重点抽查70周岁以上人员生存情况等方式,仍有个别村对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不及时上报、亲属或村干部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重复领取养老金情况:通过社保局下发的疑似重复名单进行筛选和自查,共清理出15人有重复领取待遇的情况,目前已将重复领取人员名单通知到各村(社区),要求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在2月25日前及时退回,否则将按照县社保局要求进行停发。截至20XX年2月11日,已有4人退回重复领取待遇计10330元并存入社保局账号上,另有2人得知重复领取待遇情况后,正在组织清退,其余9人已经发放通知暂未行动。
(三)镇或村干部多收少缴或收了不缴的情况:在20XX年前确有此类现象,对于部分村干部或经办人员有多收少缴或收了不缴的行为,我们及时进行了清理和处理。XX村9组组长也有类似行为,我们立即进行了清退,通过对此事件的处理,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加大了对社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力度,发现一件,处理一起,教育一片。同时,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处理,不留后患。
(四)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存折已全部按要求发放到村民手中。通过此次的自查反馈,目前没有镇、村(社区)干部和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扣押、挤占的行为。
四、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对享受待遇人员死亡未及时上报的问题。我们将加大检查和监督的力度,同时政府将出台关于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于已查出的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仍在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我镇进行了暂停处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追回冒领待遇,存回养老保险基金库中。
(二)镇或村干部多收少缴或收了不缴的问题。我镇坚持反映一件,查处一件,坚决做到处理不手软,查处不留情,保障参保人的合法利益。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全力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群众的检验。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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