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局务会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就我局在综合监察中通报的问题及近两年来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整改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相关问题
(一)关于登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贵局提出的共有3家单位连续两年没有年检我局未依法予以撤销问题,经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督促并指导以上3家单位进行整改,现市区档案学会与市区青年联合会已办理注销登记,市区黄石爱心幼儿园在取得其业务主管(教育局)同意后予以撤销登记,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到位。2014年至今在我局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均按相关规定定期参加年检。
(二)关于行政处罚不够严格问题。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罚则三十三条规定过于笼统,对于违法所得要如何没收、没收后以何种形式上缴何部门都没有具体规定,难以操作。其中区小学教育研究会在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之后就已停止该项收费,并补齐了相关档案资料。经每年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治理活动,2014年至今在我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未再发现有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
(三)关于强制执行不够及时问题。
通报指出区档案学会在我局做出行政处罚后并未停止收费行为与实际情况不符。档案学会在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后已立即停止收费行为,并已经注销登记,我局无需强制执行。现我局已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在社团出现违法违规问题时,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注销的,将依法停止活动或撤销,促使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制止并纠正。
(四)关于履职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通报指出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费用开支超出章程规定范围,即区工商局、镇街工商所的汽车油费多在个私协内报销,对此问题我局要求待车辆租用合同到期后立即解除。但该会负责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个私协办公场所是由工商局无偿提供,个私协与工商局工作关系紧密,对协助工商规范个体私营企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且该会确为在开展社团活动时使用车辆,并有与区工商局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不属于开支超出章程范围。现我局在年检及专项检查中均认真查看其财务凭证,确保其业务主管单位不再出现侵占社团经费的行为。
(五)关于社团成立登记、民非登记许可审批不够严谨问题。
对于归档材料中有些业务主管单位或人事部门意见栏无经办人签字问题,我局已认真审核,在审批过程中更加细致、严格把关审批材料,要求相关单位除了盖公章,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必须签字。此外,通报中提出的社团各备案表时间在批准成立之前,与《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相符,因为省民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在《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实务》(第一章社团筹备成立和成立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定申请成立登记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就要求提交相关备案表(详见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向市民政局咨询后,得到的答复市民政局也是依据此规定受理审批相关材料,网上审批流程中也是按照这一规定设置的。
二、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对于档案资料管理问题,我局已经落实到各股室,并制定了相关档案制度,要求各股室按照规定规范档案资料装订和管理。退役军人残疾认定、评定的审批材料档案已实行一人一档,并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档案已进行目录编制、分类装订、妥善保管,并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三、骨灰楼塔管理跟不上问题
为促使全区殡改工作有序开展,咱们区已连续六年实现火化率100%目标,其中骨灰楼塔建设还处于推进阶段,每年都下达建设指标,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塔,并给予资金补贴。但至今省、市尚未出台骨灰楼塔相应的管理规定。这项工作需等待上级下发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塔管理实施意见后才能落实,届时,我区将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下发各镇(街)执行。
四、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盖章不相符问题:2011年元月采购太空被1100套,每套157元,总额172700元,我局严格按照采购物资招投标程序,对于发票上供货商名称与购销合同中的供货商名称不相符问题,当时就责成供货商补盖与购销合同中供货商“仙游县盖尾供销合作社”相同的公章。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军休所结余离退休人员增资款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军休所已经把离退休人员增资款结余经费上交财政国库,并在今后财务上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
3、关于资金使用公开问题:对于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资金没有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开问题,我局当时受到条件和人员少限制,相关资金只在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对互联网公开这方面做得不足,通过整改,我局已配置了专用电脑设备,指定专人负责资金公开工作,现在包括城乡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在内的相关资金都及时在“农廉专栏”上公开。
今后,我局将在上级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依法办事理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不断完善机关依法行政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基层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增强群众观念,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全面树立民政行业的社会新形象。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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