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低保局:
为了认真做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关于上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的要求,街道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方面,结合街道实际,积极组织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困难群众基本保障工作情况
(一)城市低保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我街道低保工作规范操作、阳光运行,街道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xxx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办理。并将监督电话电话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截止20xx年6月底我街道现有7个社区,3个村,低保户2069户,保障人数5656人,(其中:全额保障人员74户,保障人数123人、差额保障人员1995户,保障人数5533人、
城乡医疗救助稳步推进为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街道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操作规程,规范救助行为;坚持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的程序;搞好跟踪调查,做好信息反馈,真正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受益,截至目前实施院前院中救助11人,16500元,大病医疗救助20人,24600元。
(三)认真严格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与平时工作相结合,对因病、因灾等情况造成的临时困难家庭,经入户调查、街道集体审批给予临时救助,截止目前临时救助8人,4000元,使重大疾病患者,临时困难人员得到了经济上的缓解,减轻了家庭负担,较好地解决了群众看病难就医难生活难的问题。
(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扎实,我街道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2人,散居 12人,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供养标准,每人每月586元,按月足额发放。为了使特困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将特困供养老人列为重点对象,提供相关的照料和服务,在重大节日社区、街道对他们进行慰问,使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幸福安康。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在劳动力流动性非常强的背景下,对个别低保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完整,家庭隐性收入难以完全核实,保障对象难以界定,造成保障对象的错报、漏报情况。
2、对居民宣传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
3、城市低保业务实行动态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负责业务办理的社区、街道工作量大,任务繁重,繁重的工作下各别从业人员存在以干代学的情况,业务知识不够熟练、自身素质有待提升,人员配备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1、着眼于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加强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研究,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实效。切实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与社区实际相结合,努力把创先创新创优的时代精神融入到低保日常工作之中,力争低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建立困难群众联系制度。认真接待每位困难群众的来信来访,详细了解他们的困难状况、愿望要求等,耐心细致解释,使困难群众得到经济救助和精神慰藉,增强生活的信心。同时,要尽心尽力协调,尽快落实解决。要经常不定期地深入走访、回访,努力建立困难救助长效机制,不断探索扶贫不返贫,帮困不受困的工作措施,要既善于为弱势群体解燃眉之急,又要善于协调为他们构筑持久保障。
3、健全公示制度。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宣传栏、黑板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赋予公众知情权,把各项惠民好政策及关系到群众利益的事情公诸于众,增加办事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民政,在群众中树立起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xxx区xxx路街道办事处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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