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决定,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x编办〔20xx〕43号)、县委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纪律专项督查的通知》(x编办发〔20xx〕7号)文件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落实专人,按照督查内容逐条进行了认真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镇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xxx镇人民政府
核定行政编制职数16名,其中乡科级领导职数9名;实有行政编制职数15名,其中乡科级领导职数9名。
2、xxx镇农业服务中心
核定全额拨款编制职数8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职数8名。
3、xxx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核定全额拨款编制职数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职数1名。
4、xxx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核定全额拨款编制职数2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职数2名。
5、xxx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核定全额拨款编制职数1名;实有全额拨款编制职数1名。
6、xxx镇敬老院
无核定编制职数。
二、自查情况
主要对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纪律执行、规范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和科股级职数管理等情况进行逐条对照自查:
(一)严格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
(二)不存在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擅自设立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不存在擅自增设内设机构,乱挂牌,违规任命中层干部情况);
(三)不存在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四)不存在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五)不存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
(六)不存在为超编人员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 不存在“吃空饷”情况);
(七)不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编外人员;
(八)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与实际不一致,不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人员调(流)动、上下编;
(九)不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镇各下属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省、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如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信息平台人员信息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自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规定和“三定”规定。
中共xxx县xxx镇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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