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20xx年11月2日—9日,我区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20xx年,我区通过自查发现,所有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20条底线”要求全部达标。个别学校存在女厕所蹲位不足、学生宿舍未单设、应急照明存在安全死角及课桌椅、淋浴设备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区教育局认真制定了整改专项计划并积极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完成23所学校厕所改造,新增厕所蹲位400余个,较好地解决了女厕所蹲位不足问题;二是完成16个学校学生宿舍改造,实现了所有学校学生宿舍单设;三是添置标准课桌椅4000余套,加快了学生老旧课桌椅更换进程;四是新增应急照明设施500余套(个),提升了学校安保水平;五是及时添置、更换了学生宿舍淋浴设施,改善了寄宿学生住宿条件。
(二)复查工作情况
20xx年,我局按照复查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20xx年“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了复查工作要求、复查责任分工并逐项落实。一是组织了辖区内全部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对照20条底线要求进行全面复查;二是抽调熟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16名同志组成4个督查组,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复核,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三是组织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1439名教师(占全区教师总数的27.99%)和3653名学生(占全区中小学生总数的4.78 %)积极参加网络问卷调查;四是完成《xxx区教育局关于“全面改薄”专项督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并在xxx区公众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经过全面自查和现场复查,20xx年我区较好地巩固了义务教育已有办学成果,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目前,全区44所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含小学32所、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全部达到或超过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标准。主要表现在:
1.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均符合学校基本建设和安全建设标准,20xx年后新建学校校舍全部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建设,新建厕所较好地执行了《xxx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学校“厕所革命”工作的通知》标准。
2.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实现了高标准配置,基本满足现代教学需求。学校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小学、初中生均图书分别达到22册和41册。
3.学校全面深化素质教育,定期举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
4.学校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疏散标志齐全,校门及宿舍关键部位均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并定期开展反恐防暴及地震等突发安全事故疏散演练。
5.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健全、措施有效。完成食堂食品安全与信息化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实现大宗原材料配送可溯源追踪;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全部透明公开。
6.学校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和“阳光招生”政策,初中“大班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小学有了明显好转。全区无“66人以上”超大班额。
特此报告
xxx市xxx区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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