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环节,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顺利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局机关行政编制10个,实有9人,机关工勤2人;下属检测检验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各14个,实有33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质监局“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分管人事工作领导组织安排,办公室具体落实。各股、室、所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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