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度xx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财监[20xx]79号)文件要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组,对20xx年元月至20xx年5月的林业局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对照文件列举的“小金库”专项整治内容,逐个项目认真梳理,共计清理经费和项目资金8169万元,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林业局财务收支分成两大块,一块是单位预算经费及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另一块是林业项目资金的收支管理。单位预算经费收支按照预算规定,由林业局财务人员依照财政预算金额和相关规定到财政部门报账支出;单位非税收入的征收,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各乡镇林业站、木竹检查站、森林派出所及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征收,非税收入直接汇缴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林业局多年来一直重视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保管、开具、复核、缴销均实行专人管理,已经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林业局及基层站所所有非税收入都按照财政要求及时汇缴县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局,未出现截留、滞留和缓缴非税收入现象。林业各项目资金的收支,绝大部分实行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林业项目的实施及检查验收,由林业各业务股室按照工作职能分工,负责项目营林质量的验收、面积的测量和核实,项目资金由财政一卡通发放支付,经自查未发现“小金库”现象。
xx县国有林场通过自查也没有发现“小金库”现象。
通过本次专项自查清理,林业局及国有林场未发现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小金库”问题。
本次自查报告和相关统计表格在林业局公开栏进行了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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