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x政办秘〔20xx〕119号)要求,根据《关于建立xxx市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系会议制度》(x政办函〔20xx〕66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对局属各单位以及下级单位的有关建设项目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机制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保障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获得应有回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成立了相关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设立专门办公室,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法治工作人员深入林区开展法律法规宣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工人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能正常支付,我局严格监督下属单位施工项目,确保其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未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而进行施工或不按程序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因监管不力而造成欠薪问题需动用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发生。
四、 积极协调民工工资来访事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下属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到严格监督,促使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属单位的工程项目无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五、 定期排查,积极预防
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小组按市联席办要求对下属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定期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xxx市林业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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