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改革办通知要求,我局严格对照改革方案的内容进行梳理,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所涉及的改革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按照区委改革方案内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事项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工作。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一是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惠民为民。按照《xxxxxx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主张权利,以及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范围,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综合法律援助资源状况、公民法律援助需求等因素,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惠及更多困难群众,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是推进“一平台六中心”建设,构建区、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不断拓展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不断扩大受援面,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二)以加办案为服务点,带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重点抓质量监控体系,加大对办案人员的指导管理力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考核评估,强化办案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均达到规定的标准,刑事案件辩护意见采纳率达到95%以上,民事案件已结案的胜诉率和调解率达到100%,受援人的满意程度反映良好。近三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9件,其中民事案件442件,刑事案件47件,接待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469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取得利益共计750多万元。
(三)以宣传工作为抓手,促进法律援助知晓度
创新宣传机制,督促宣传经费的投入,加大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教育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度。
一是针对特殊群体的残疾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开展相应的维权知识宣传,我们散发了1万多册《老年人维权须知》等六类宣传册给宣传对象,提高特殊群体的依法维权能力和意识。
二是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咨询、讲座、走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在全在中小学“做守法公民、依法维权、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公共法制宣传。
三是通过广播、报刊、互联网、短信平台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宣传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扩大社会知晓度。近三年以来共发送法援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上街下乡宣传12次,入户专访110余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1000多人次。
(四)以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为突破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依法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建立区律师介入接待上访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选派熟悉农村工作、有基层工作经验和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或律师担任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全区各村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开展法律援助专题讲座10场次,协助调解矛盾纠纷75起,提供法律援助15人次;二是建立依法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接待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建立区执业律师在信访办值日接待制度。
二、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做法
我局自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以来,注重以加强法律援助保障和组织建设为基础,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不断创新理念,加大办案力度,拓展服务渠道,引导群众依法诉求,尽力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基本实现了全年的工作目标,为构造和谐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但在法律援助的宣传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加强,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力争实现城市居民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90%,农村居民法律援助知晓率达到70%,要求每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年内至少举行一次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开展受众明确的法律援助宣传,针对法律援助目标人群,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并充分利用电视、简报、报刊、网络等舆论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和实际成效,使法律援助为广大群众所熟知。
区司法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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