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中的排名表,这次的第四名居然又是他。脑中浮现出那张屌丝的脸,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就是我曾经眼中的小人物——刘厚华。
当时的我刚升入初中,对任何人都不熟悉,凡事只凭第一印象就去盲目判断。
他上课和老师、班干部公然顶嘴,老师在上面说一句,它能在下面接十句,甚至每天上课都能听到他擦鼻涕的声音。
每次早读,语文课代表刘洪晔说读第21课,刘厚华总是大声响亮地读道:“第23课,明有奇巧人与王叔远,能以径寸……”
课代表立即制止他,甚至不惜损坏自己的形象,动用武力,但丝毫没有变化,原因是这招他早已习惯了!
下课,大批女生涌向他的座位,刘厚华见状就跑。可是,他那肥胖的身躯究竟能跑多远呢?真是可怜了他的腿,于是,刘厚华也不跑了,倚着栏杆,果断地脱下了自己的鞋,挥舞着自己的臭脚,周围立即散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大家纷纷退离三尺,对他的脚,有所忌惮。刘厚华也不嫌丢脸,一直与女生对抗到上课,他这才慢悠悠走进了教室,脸上挂着狡猾得意的笑容。
我厌恶极了他。是他与老师顶嘴时?是他每每上课不讲卫生时?还是他下课脱鞋时?我不知道,只是觉得像这样弱智的傻子都能上初中,心里对他充满了不屑。
可是,在期中考试中,他竟然考了第四名,本以为是巧合,但是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他稳稳坐在前十,我对他的看法改变了不少。
接下来,看着她在思品课上说着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人和事,与大家辩论时也有凭有据、以理服人,英语语法记得熟。
原来,不知从何时起?小人物已经不小了。现在的他,在我们班如雷贯耳,班有奇葩,不少怪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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