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的名著《时代广场的蟋蟀》后,感慨万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原先在它还默默无闻,只是乡下进城的一个土老帽的时候,它对城市生活还不适应,经常闯祸。先是半夜磨牙吃掉了主人家辛辛苦苦挣来的两块钱纸币;后又邀请朋友塔克老鼠与亨利猫开生日会,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主人家的妈妈在一气之下,决定把它赶走。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的主人——玛利鸥发现它具有演奏歌曲的能力,而主人的妈妈恰好是个音乐迷。于是,便将它留下来,并为它开演奏会。一时间,一直会唱歌的蟋蟀便大出风头。然而,出名后的柴斯特却很失望,思念起乡下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友谊足以温暖当时那个冰冷的世界。老鼠和猫是一对天敌,在这里,猫和老鼠成了好朋友。动物和动物都能和谐相处,为什么人就不可以呢?如果人与人、动物与人之间要是能和谐相处,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人类也不会有战争,也不会有大国欺侮小国的事情发生。对于柴斯特来说,自由才是一种自我选择,这也同时表达了作者伟大的一生。作者经过努力,从普通的小市民变成了伟大的作家,成名后的作家,名利、地位、金钱都拥有了。但它却失去了自由,他更加回忆童年时代的自由,于是借助柴斯特,表达了自己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所以,我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柴斯特。
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会永远记得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那回味无穷的歌声,我也从此永远记住了一位伟大的作家——乔治·赛尔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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