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考优秀作文素材:同桌的散文与他
雪白的风衣,齐腰的长发,貌似天使的向凤冉从教室走了出来,她不是什么校花,倒让所有未婚男老师的眼睛放出异样的光芒。刚刚拿到硕士学位的她被分到我们学校,成为了我的班主任,我挺喜欢她的,可我不是同性恋!
和我一样喜欢她的还有很多人,包括任新智,他喜欢向老师的美貌、直言不讳、关心人、理解人。总之,向老师的一切都吸引着他,他唯一的弱科——语文,开始突飞猛进,他开始写散文,写的肯定是她!
而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了同桌的他,一个帅气、天真的阳光男孩。我也学会了写散文,写的是他!我会用笔写出他迷人的微笑,用笔记录他的喜怒哀乐,用心去爱他。他的每一个眼神都让我心惊肉跳,他的每一句话都令我魂牵梦萦,他每一次对我笑我都不敢正视,他无论于我距离多远,,我总能第一眼看到他,认出他。我不敢再看,却又忍不住不停地看。
转眼一年即逝,我当选了文学社副社长,我的“顶头上司”便是新任社长任新智。“可可,我能看看你那一本散文集吗?”任新智问我“那我能看你那本吗?”我反问他“当然不行了,那、那是….”“对阿!所以你也不能看我的!”我抱着本子,偷笑着跑回了教室。“可可,你就这么小气啊?”任新智在后面追着我。“哇,那你大方,你的给我看!”我瞪大了眼睛望着他。望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
又是一年叶落时,由于学习我不得不放弃文学社的工作。任新智却还为老师写着感人的文章。我每天晚上都抱着写给同桌的散文,看着他的照片,痴痴的笑,等待黑色六月,那年8月9号我如愿接到了“浙广”的新闻系通知书,而他去了“北大”法文系。眼看就要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时,我又接到了“中国警官大学”的通知书。为了他,我毅然放弃了自己十几年的梦想,放弃了今后的文字生活,收拾行装去了北京。
尽管穿着警服、做个警花是许多人的梦想,是许多GG们喜欢的类型。可是这毕竟非我所愿。大三那年任新智打来了电话,他说他的散文集出版了。我跑到书店买了那本《白色风衣》。我哭着看完了那本书。书中说他又认识了一个喜欢穿白色风衣的女孩和当年的向老师很像,他们要结婚了,他以后不会再写散文了。
看过之后,我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毕业后,选择了继续做警花。因为我以为警察是坚强的,可是我错了!我也出版了我的散文集《同桌的散文与他》。从那以后我也不再写散文,我爱的人他不爱我,他只喜欢白色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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