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书桌右上角有一串据说是天然的相思红豆血菩提手链,那是他送我的,一直被我视若珍宝。与其一起的,还有一封信。说是信,也不过是一句诗“相思红豆古今同,聊把一枚存梦中”。这是一首不完整的诗,只有上半句,但是下半句我知道——“我自有情如此物,寸心到死为君红”。
他在高一下学期转入我们班,是其他城市的人。由于父母工作的原因,他不得不在我们学校读一个学期。有时候我不得不感慨命运的奇妙,让我们本该平行的两条直线有了交点。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穿着的一件白衬衫,普普通通的淡色牛仔裤,手里拿着一本川端康成的《雪国》,虽不是什么绝世美男,却也白白净净,身上还有一股子书卷气息,我瞬间便对他产生了好感。觉得他是一个很文艺的男生。
后来坐到了一起,我发现我们有很多共同语言。我们同情鱼玄机,认为她不过是一个走错了路的可怜女子罢了。我们为朱淑真的悲惨婚姻哀痛,朱淑真的婚外情在我们看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们都喜欢婉约派的词人李清照、柳永、秦观。我们喜欢龙应台,喜欢海子;喜欢桃花,喜欢红豆……他跟我讲《百年孤独》,讲《追风筝的人》,我们沉浸在书的王国里不亦乐乎……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这样依赖上了他。我喜欢他看书时专注的样子,喜欢他凯凯而谈的姿态,喜欢他一成不变的白衬衫,喜欢他笑起来阳光般的灿烂……
只有看见他,我焦躁的心态就能瞬间平静。我想,那就是喜欢吧!可是我不敢、也不想和他讲。我怕讲了我们连朋友也没得做,我怕破坏了我们如栀子花般纯洁的友谊,我也知道我们现在应该以学业为重,况且,期末考试一结束,他就要走了。
我曾经,是多么多么期待暑假的来临,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期末考试一天天逼近,我开始变得胆怯,我无数次的祈祷,让时光慢些吧!然而,岁月是无情的,它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请求而停下脚步。
那一天还是来了,期末考试,我们发挥的都不错,可我却没有一丝的喜悦之情。同学会上,每个人都和他拥抱。显然,大家都舍不得他,我没想到短短的一个学期,他已经建立了这么好的人缘。看着被围在人堆里的他,我悄悄地走开了。
或许是不想面对离别时的伤感,我打算偷偷离开。但他到底让我走成,在我走出酒店大约几十米的地方追上了我。“你怎么在这里?”我有些吃惊,这个时候他不应该在和别人告别吗?“那你呢?同学会还没结束,你怎么一个人走了?”他的语气是少有的责怪,眉心微微蹙起。他是在怪我吗?“我、我……”看着我哑口无言的样子,他笑了。“再见”啥?他出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个。我一脸茫然的望着他,他似乎被我看的不好意思起来,脸上竟爬上了些许淡淡的红晕。从口袋里摸出那个手链,和那只有一句诗的信,放在我的手里,只说了一句“好好照顾”便跑走了,我惊讶的盯着他的背影,看他消失在转弯的地方,久久不能回神,原来……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听说他第二天就走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谁都不知道,我的抽屉里有一封写给他的信,是一首诗,“南国春风路几千,骊歌声里柳含烟。 夕阳一点如红豆,已把相思写满天。”这封信,我永远都会寄出。
有这么一个人,我就那么静静地喜欢着,什么都不图,也挺好。那个男生,感谢你在青葱岁月里,给我留下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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