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校、县财政校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黄纪发〔20XX〕4号)要求,我校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校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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