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节约用地、集约用地、效益用地,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辖区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74号)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我局开展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土地市场专项治理的工作任务
(一)清理闲置土地。对20xx年以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认定为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清理。
(二)清缴土地出让金。对20xx年以来已挂牌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凡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一律进行清缴。
(三)清理因政府原因供而未用(未交地)土地。对20xx年以来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已完成供地程序但未交地或限制开工建设的土地进行清理。
(四)开发区入园企业投入产出申报。对20xx年以来开发区入园企业的投资强度、产出值、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进行登记、申报。
二、工作时限
1、20xx年5月31日前,组织成立工作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及人员责任。
2、20xx年6月1日-6月15日,完成对各类闲置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供而未用土地(未交地)、开发区入园企业投入产出申报登记工作的摸底调查,并进行统计分类,逐宗提出处理意见。
3、20xx年6月16日-8月15日,对因政府原因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闲置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供而未用(未交地)的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手续;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金,该动工的责令限期动工建设,该收取土地闲置费的依照程序收取闲置费,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限期缴纳。
4、20xx年8月16日-8月30日,总结本次专项治理行动成果,认真研究、落实土地供应各个环节和部门职责,协调有序规范土地市场。
三、成立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
1、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规划利用处。
2、各单位抽调人员
规划利用处1人,交易中心3人,拆迁办1人,权属中心1人,土地执法监察支队2人,兴庆分局1人,金风分局1人,西夏分局1人。
3、工作分工
各分局负责对闲置土地、供而未用土地(未交地)的清理,并按时上报相关统计表格、及存在的问题;
交易中心负责土地出让金清缴、开发区入园企业投入产出申报登记,对欠缴出让金的用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土地执法监察支队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土地权属中心协助对相关用地的权属情况进行核查,并对存
在问题的用地停办产权登记手续;
拆迁办负责对拆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对;
规划利用处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欠缴出让金土地、供而未用土地(未交地)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建议措施。
四、工作要求
1、专项治理闲置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供而未用土地(未交地)工作是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也事关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抽调人员按时完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使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展。
2、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工作组或主管领导汇报,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处理和解决问题中,各单位要做好服务工作,加快工程项目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速度,积极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3、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对造成闲置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供而未用土地(未交地)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在既不影响城市建设,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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