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政办通[20xx]1号《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吃空饷”问题清理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逐一进行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我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现有编制3人,在职在岗人员3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65号)进行逐条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受行政、刑事处罚未停发工资待遇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我单位人员结构简单,调入调出关系、审批手续清楚,身份证件与本人档案均一一相对,没有出现伪造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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