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3号)的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要求,现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基本情况 我市城市低保制度于建立1997年,保障线标准150元/人/月(两县110元/人/月);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于2006年,保障线标准683元/人/年。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和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制度统一、保障有别的思路,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努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3号)的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要求,现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基本情况我市城市低保制度于建立1997年,保障线标准150元/人/月(两县110元/人/月);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于2006年,保障线标准683元/人/年。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民生工作的重视和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制度统一、保障有别的思路,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努力实现